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国家防总于11日15时起针对江苏、山东、四川、甘肃四省份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并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江苏、四川等省份协助指导防汛工作。
11日,国家防总办公室与自然资源部、水利部、中国气象局联合会商,点对点调度江苏、山东、四川、甘肃等重点省份,督促指导落实各项责任措施,并向有关省份发出做好淮河流域较强降雨过程、山洪和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的工作提示,要求密切监视汛情变化,强化会商研判,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大江大河洪水防御准备,突出山洪与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城乡内涝、中小水库出险等灾害防范应对,严格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预置抢险救援力量,提前果断转移危险区群众,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