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委会办公室如实反映。反映者须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告知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和反馈情况。
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8123118;传真:(010)58123112。
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拟表彰名单>>>https://www.mca.gov.cn/n152/n165/c1662004999979994186/content.html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 谢永利
流程编辑 刘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