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2月7日发布的2025年第1号通告,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BS52/008—2015饮用天然泉水标准已废止,且未见卫健委执行新标准的公告/通告。2025年3月20日数次致电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处(0851-86828706、0851-86826074)均无人接听,因此只能向政务机构咨询如下问题:
1、贵州省的饮用天然泉水(即桶装水),现是否执行新地方食品安全标准?若是,请问在哪里可以查看新标准内容和发布信息?
2、若不再执行地方标准,请问是否执行国家标准?
3、若执行其他标准,请问有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以上。
盼回复
办理日志:
一、贵州省的饮用天然泉水(即桶装水),现是否执行新地方食品安全标准?若是,请问在哪里可以查看新标准内容和发布信息?《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饮用天然泉水》(DBS52/008—2015)因国家标准已覆盖,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要求》,贵州省卫健委于2025年2月7日通过官网以2025年第1号通告形式予以废止,为便于企业更换包装标签和统一监管,贵州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联合下发《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废止后相关预包装产品过渡期限规定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饮用天然泉水》废止后“饮用天然泉水”相关的预包装产品保留一年的过渡期,即涉标企业需在2026年2月5日前完成产品包装和标签更换工作。二、若不再执行地方标准,请问是否执行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饮用天然泉水》(DBS52/008—2015)属于废止且不再修订,后续企业生产的包装用水若是天然矿泉水,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18);若生产的是饮用纯净水或其他饮用水,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三、若执行其他标准,请问有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办理部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