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云南省食用菌协会、昆明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注意以下事项:
01
正确采摘
在野外有毒和无毒野生菌从形态上很难准确区分,建议不采食不认识、不熟悉、不确定的野生菌。
02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
消费者要选择正规的野生食用菌交易市场或农贸市场购买,购买时不要挑选自己不认识、不了解烹饪方法的野生食用菌。
03
烹饪食用“熟”字要牢记
烹饪见手青类蘑菇尽量炒熟煮透,不能凉拌生吃;食用时不要饮酒,避免与含有鬼伞素物质的蘑菇(如鸡腿菇)同食造成双硫仑样反应;建议野生食用菌单独加工,不要把数种野生食用菌一起烹调和食用;烹饪前应适当留样。
04
食用野生菌如遇不适
若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要及时就医;在就医前可先通过催吐排出尚未被消化的食物残留;到医院就诊时,最好携带野生菌留样,以便医生鉴定种类,给予及时有效的治疗方案。
野生食用菌虽然味道鲜美、营养丰富,但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采摘、购买和食用还需谨慎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