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12月6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对山东省寿光市、肥城市有机产品认证风险预警的通知》,《通知》第二条要求各相关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应当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立即暂停山东省寿光市、肥城市相关组织有机产品再认证和初次认证申请的受理。再未见到允许受理的通知,请问这个《通知》目前是否还有效,认证机构现在是否可以受理山东省寿光市、肥城市的有机产品认证申请和颁发证书。
答:
您所提的情况涉及历史遗留政策问题,相对较为复杂,目前正在研究解决,感谢对认证监管工作的支持。
回复部门: 认证监督管理司时间:2025-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