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帮助大家进行了解,根据目前海关总署出台的相关政策,总结了口罩等防疫物品参考编号方面的相关问题供大家参考。
口罩:6307900000;
商品名称:纺织材料制未列名制品
申报要素: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成分含量;3:GTIN;4:CAS;
防护服:6210103000;
商品名称:化纤制用税目56.02或56.03的织物制成的服装
申报要素: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织造方法[机织等];3:种类[上衣、长裤、短裤等];4:类别[男式、女式];5:成分含量;6:品牌[中文及外文名称];7:货号;8:GTIN;9:CAS;
护目镜:9004909000。
商品名称:其他眼镜
申报要素:0:品牌类型;1:出口享惠情况;2:用途;3:类型[变色等];4:品牌;5:型号;6:GTIN;7:CAS
小飞匣提醒以上HS出口清关需要资质如下:
1.进出口权
2.海关&检验检疫注册备案
3.签约通关无纸化
出口需要单证如下:
1.产地证(如无产地证实际货物需要有加贴原产国唛头或者查的出原产国信息)
2.INVIOCE
3.PACKING LIST
4.一般贸易需要提供贸易合同电子版,捐赠需要免税进口的需要《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进口流程:
准备单证——国外发运——口岸清关——放行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