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吉许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和个人侵犯“六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列案
2024年3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权利人举报,联合苏州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获侵权冷冻禽肉18吨、假冒包装1500余只和多块侵权印刷模板,涉案金额累计520余万元。
经查,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上海吉许食品有限公司与于某合谋,委托常州相关企业印制含有“
”(六和)商标的包装箱,嗣后于某使用上述假冒包装箱装入低价单冻鸡大胸等商品。吉许公司从于某处购入上述假冒产品10万余箱并向唐某进行销售。唐某再通过相关网络平台对外销售。上述当事人涉案金额累计340余万元。

另查明,上海诺平实业有限公司从苏州某企业和上海固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购进假冒“
”(六和)商标的包装箱3万余只,并使用上述假冒包装箱装入低价单冻鸡大胸等商品,通过相关电商平台对外销售,涉案金额140余万元。上海固君公司擅自制作、销售上述假冒包装箱共计23万余只,涉案金额40余万元。

上述5家企业和个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因涉案金额较大,已涉嫌构成犯罪,办案部门依法将相关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上述当事人已被提起公诉。
七、湖北省襄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沈某某团伙生产、销售商标侵权“特供酒”案
2024年7月,湖北省襄阳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存在非法生产和销售“特供酒”的窝点。该局迅速启动调查程序,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合工作组,共同负责此案查办工作。7月24日,联合工作组经过周密部署展开突击行动,对多个疑似生产及仓储地点进行突击检查,成功捣毁2个主要生产窝点和10个仓储窝点,同时摧毁3个制售假冒知名品牌酒类的犯罪团伙。执法人员查获贴有“人民大会堂”“京西宾馆”“北京军区”“国务院机关”等“特供”字样的茅台酒,以及假冒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白云边等品牌成品酒,合计1000余件;制假原料基酒1000余公斤;灌装设备、气泵、拉铆枪等生产工具5套以及包材21万余个,涉案金额高达8000余万元,销售网络涵盖全国15个省市,抓捕犯罪嫌疑人26名。
涉案当事人沈某某团伙伪造并使用上述“特供”字样的商标标识,误导消费者认为是特定机构或场合定制的高端商品。实际上,这些所谓的“特供酒”只是普通的白酒,通过贴上虚假标签后高价出售,假冒知名品牌白酒,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因涉案货值金额巨大,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