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主页 | 保存桌面 | 手机版 | 二维码
普通会员

深圳市杰鑫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各类文件驻华大使馆认证、领事馆认证、大使馆加签、领事馆加签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娜娜
  • 电话:0755-36673673
  • 手机:15013916156
  • 传真:0755-25656531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供应产品 » 产品出口国外需要亚太原产地证书FORM-B吗
产品出口国外需要亚太原产地证书FORM-B吗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产品: 浏览次数:20产品出口国外需要亚太原产地证书FORM-B吗 
品牌: 亚太原产地证书FORM-B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量: 1 份
供货总量: 84510 份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1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7-04-10 12:29
  询价
详细信息

产品出口国外需要亚太原产地证书FORM-B?
手机:15013916156QQ:1320451403   张小姐
我司可代理各种原产地证书:高效,价优,专业,正规!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知识问答:

(1)什么是《亚太原产地证书》?
答:《亚太原产地证书》前身是《曼谷协定》(全称为《亚太经济社会发展中成员国贸易谈判第一协定》),是亚太区域中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关税互惠组织,其宗旨是通过该协定成员国对进口商品相互给予关税和非关税优惠,不断扩大成员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与共同发展。

(2)《亚太原产地证书》何时开始正式实施?
答:自2006年9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

(3)《亚太原产地证书》的成员国有哪些?
答:现有成员国为印度、韩国、孟加拉、斯里兰卡、老挝和中国。

(4)《亚太原产地证书》的实施情况如何?
答:《亚太原产地证书》对我国在东亚和南亚地区的发展尤为重要。六国成员国的人口24亿,约占世界人口的40%,具有巨大的商品销售市场潜力。2006年我国享受《亚太原产地证书》优惠关税待遇的进出口商品比2005年增长了71.1%,其中,我国进口孟加拉商品总值增长近25倍。

(5)我国出口至《亚太原产地证书》成员国的货物使用何种证书可享受该协定的优惠关税待遇?
答:使用《亚太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

(6)申请《亚太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有何特别的时间限制?
答:根据《亚太原产地证书》项下的原产地规则,应在出口时或装运后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亚太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

(7)如何申请《亚太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重发证书?
答:如《亚太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被盗、遗失或毁坏,出口商应向签证机构提供原证书原正本复印件、出口报关单及提单的正本复印件或其电子信息,申请重发证书,重发证书可以在证书正本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申办。

(8)《亚太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有效期多长?
答: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专业代理各类产地证,各国使馆认证,CCPIT认证等,以下任何一种联系方式都可以联系到我们,感谢您的支持与信任!
联系人:张娜娜   
手机:15013916156 
QQ:1320451403,2792391568
电话: 0755-36673673  
MSN:nanaqq1320451403@hotmail.com

 

询价单